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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国企单位的会计,我们单位改制原领导侵吞国有资产,到那举报

刑事辩护 2018-04-03 04:2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国资委,纪委纪检等都可以。
  • 您好,检察院举报。
  • 国有资产改制重组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国有企业100%控股(控制)的非公司制企业、单位,在改制为公司制企业环节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不征税入库,作为国家投资直接转增改制后公司制企业的国有资本金。
    (三)经确认的评估增值资产,可按评估价值入账并按有关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
    二、执行本通知第一条税收优惠政策的国有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通知所称国有企业,是指纳入中央或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范围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通知所称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应属于以下情形之一:1、国有企业以评估增值资产,出资设立拟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2、国有企业将评估增值资产,注入已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3、国有企业依法变更为拟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取得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核准或备案文件。"
  • 国有资产改制重组的问题,可以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其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资产评估增值可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不征收入库,作为国家投资直接转增该企业国有资本金(含资本公积,下同),但获得现金及其他非股权对价部分,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资产评估增值是指按同一口径计算的评估减值冲抵评估增值后的余额。
  • 国有资产改制重组的问题,我国有不少的法律法规:
    一、基本法律法规:
    《公司法》;
    《证券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二、企业重组法律法规: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做好原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工作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清理不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文件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对东方电机厂股份制改制资产重组框架设计的批复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有关问题的复函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
  • 你好,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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