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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青岛**的金店深圳**珠宝有限公司上班,我是2014年4月24号开始上班,到八月份一共开了两次工资月份和六月份的!五月份工资拖欠了一个多月7月10号发的,而且少发我八百多块钱,现在老板不承认有这不分钱,还没给投保,我去劳动局告他了人家说我缺少证据证明我跟老板有劳务关系。去工商局查公司的注册名称根本查不出来,是外地驻青公司,我怀孕五个月了老板现在要赶我走!我给他打电话不接但是有短信回复!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有人能帮帮我!像我这种情况如果通过媒体能还我公道吗?

离婚 2014-08-08 17: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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