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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登记权利人与登记义务人的区别是什么?房主是权利人还是义务人?

离婚 2019-09-18 14:1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是属于双方的,房主即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
    【追问】在房管局网站查询的房屋信息中,有两个人的名字,其中我是登记权利人,原房东是登记义务人
  • 二手房买卖经常出现房屋已经出租或者抵押的情况,而按照我国法律“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抵押”。因此,对抵押或租赁的房屋一定要在买卖前要求卖方处理好抵押或租赁的第三方权利问题。如果由此导致买方损失的,买房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如果房屋有其他共有权人,那么买方应当取得共有人同意方可买房,否则合同可能被宣告无效。
  • 二手房买卖不可以办理预告登记。只有一手房才需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预告登记的。
    二手房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 二手房房屋买卖途径主要有实体店买卖与通过网络买卖两种。第一种,直接到房产中介实体店买卖, 去实体店了解当地的二手房信息或出售房子是最直接的的方式,但也有不足之处,就是浪费时间,不能第一时间得到最新的信息。 第二种,通过房地产网站, 也可通过房产中介经纪公司来促成买卖。房产中介经纪公司收集的买卖双方信息,很大部分是通过网络获取的,因此,无论是买卖双方80%是通过网络这个平台汇聚到经纪公司的。
  • 可以进行具体了解
  • 你好,这个问题建议你直接咨询房管部门。
  • 你好,具体可以直接咨询房产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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