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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问一下,借款人欠款长期不还,我行已起诉,还未开庭。借款人收到传票后主动联系我们,要按时还款,要求撤诉。我们担心借款人出尔反尔。听说有一种是开庭调解,开庭时借款人承诺还款,当面形成判决,如违返约定可不用再起诉,可直接执行。是这样吗?

离婚 2019-07-12 1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应该重点需要了解起诉时间点:
    1、约定借款期限的,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起诉;
    2、未约定借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之日起计算;
    3、在诉讼时效二年内,中断时效的,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主要有: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同意履行、达成协议等;
    4、过了二年的诉讼时效,出借人能否起诉借款人。可以起诉,但如果借款人提出抗辩,法院查明没有时效中断的情形,法院会判决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 可以凭借条起诉对方还款,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对方有住所地,可以到住所地去起诉,民事程序一审简易程序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普通程序最长不超过留个月。关于刑事:第一,有借条,可能就不构成诈骗,刑事不立案;第二,即使立了案,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还可能到检察院又退到公安补充侦查,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快。
  • 你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借款到期就要还钱,如果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或者到期没能力还,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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