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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方,我们同居在一起没结婚,有个女儿,现在她妈妈走了,不回来了,以前我给她家的彩理钱要得回来吗?还要小孩生活费,我们没结婚证,生活费她不给,问她要法律支持不?你好,叫她退钱她不退,小孩的生活费也不给,她现在十八岁,三年前和我在一起的,她是1996年的,三年前,她十五岁,自愿算是强奸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请问下

其他 2014-08-08 17: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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