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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丈人在北京环卫工作,合同工,工作11年了,前段时间检查出肺癌晚期,大夫说就两三个月的时间了。家人去单位谈,单位给了两个方案:(1)继续合同,按病假对待,每月发1200元工资,直到退休(今年58,再有2年退休)或去世;(2)一次性补偿完,终止合同,首先补以前欠交的5年养老医疗保险,再补偿11个月的工资问题:怎样争取最大的权益?有没有更好的方案?如果选择第二方案,能不能争取更多的补偿?

其他 2014-08-09 09: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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