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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房租1000一个月,但是双方协商900一个月,交三押一,钱也给了,但是,房东说需要两天时间收拾下,所以租期是在签订合同两日后开始,但是在签订合同当天晚上,房东又说她儿子不同意900出租,要1000,而且交付半年押一个月的。请问现在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双倍的钱?

公司并购 2019-02-04 07:1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合同是有效的,可以依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是有效的,可以依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有效,有权要求按合同约定履行
  • 你好 依据你们的合同确定
  • 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
    4、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5、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
    6、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间数层数、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并把房地产的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还要写清楚房屋的附属设施。有时合同中最好要标明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居住,还是用作经营场所。
    7、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 租赁合同上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出租人须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你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出租人须赔偿因其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包括:
    房屋装饰装修费(不能拆除或不易拆除部分);已经支付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
    间接损失理解不同,实践中法院裁判的也不一样。比如可以要求,合同未履行期间经营利润损失。但也有观点认为以后经营期间的利润是受多种因素制约,租房者完全可以另租房子继续经营,所以这个损失并非解除房租方直接造成的。解除房租当期市场房租价格与合同租金的差价,当然只在差价为正数的时候有意义。
  • 合同谈判流程是怎样的?
    1、谈判前的准备
    制定谈判计划
    收集信息,了解对手情况
    2、确定谈判目标
    3、谈判中
    谈判要掌握由一般条件到主要条件的顺序谈判。
    把握谈判主动权,洞察对方谈话内容,寻找机会,顺势而为。
    谈判言语谨慎,考虑周全再出口。
    谈判过程中要把双方共同合作的利益给对方讲明,吸引对方愿意与你合作。
    进行初次谈判结束时一定约定下次谈判时间,进行2次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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