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是2007年4月份至2010年2月底(2月21号至2月28号是公司安排休年假)在一家贸易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公司22人都未签合同)2月25号单位突然电话通知我不用去上班了,3月3号把2月份的工资打到我的卡上,我因为还要找工作要求公司给我出个这三年期间我的工作证明,上月八号公司给我开了一个“个人离职证明”,3月17号我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和社会保险和经济补偿金,但劳动仲裁调解说没有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只有社会保险,我说我不同意,仲裁委说裁决已裁决。请问仲裁委的裁决对吗?我是不是可以起诉法院?

其他 2010-05-04 23: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