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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2年买了期房,交房期是2014年10月,现在我发现我们的地下车库的地平面到电梯间的地平面有1.8米左右的高度差,也就是说地下车库下车后到电梯间要上10个台阶才能进电梯间上楼。请问我可以以开发商设计上影响了我的使用功能,要求退房吗?要是不行,我该咋办?谢谢!

离婚 2014-08-10 23:4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退房是不可能的,并没有造成根本违约,如果是设计的问题导致了你的一些损失,你可以就此种损失要求补偿,但不是你退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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