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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一直跟他爸妈住在一起,婚后只是买了些家电,所以财产方面好像觉得都是他父母的,我可以分吗?还有,宝宝才2个多月,我想争取到他的抚养权(离婚原因都是因为男方在我怀孕和生育期间都没对我们负过什么责,根本不关心和照顾我们母子,所以孩子给他也只会丢给他妈妈,他妈妈也贪玩,只会最后丢到石码乡下给别人带,所以我不想我的孩子受苦)但是我没工作家庭条件又不好,而男方他爸爸在酒楼做总经理的,婚后拿钱给他开了家水吧,也可以说是给我们开的(不知道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呢)如果离婚的话我条件根本比不上他,我只有一个爱子的心,在这现实社会里,这样子我会不会争不到孩子的抚养权?

诉讼 2008-10-04 14: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两个月孩子还需要母亲哺乳,自然应归母亲抚养,抚养费为男方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离婚理由不充足。但在我们漳州地方倒是很常见,建议你对离婚再行考虑。 婚后开的吧和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割。
  • 2岁以下孩子原则上都归女方抚养,男方应支付抚养费。至于财产分割,婚后购置的财产及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水吧如果以男方的名义经营,也为共同财产,你有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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