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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离婚多年了,当时孩子小没有离开那个家,小孩子的抚养权权当时也分的很清楚了,孩子现在也大了我要离开那个家了,可是女儿想跟着我,我也考虑到女儿以后的成长问了,所以我想把抚养权变更,要怎么样

其他 2020-02-20 06:1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先与你前夫协商,变更抚养权,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去法院起诉。
    【追问】我们是有三个小孩子,最小的是跟着我,现在要离开那个家了,女儿今年十岁了,她也要我带她走,不带又怕影响她以后的成长,女儿的抚养权是男方的
    【回答】可以与你前夫协商变更抚养权。
  • 与男方协商。
  • 您好, 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向法院起诉解决, 孩子抚养权一般根据孩子年龄、双方抚养条件等因素而定,具体而言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一般会判决随女方,除此之外,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谁,10周岁以上的,征求小孩的意见,不抚养小孩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 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综合确定。
  •  离婚后正常情况下不可变更抚养权,除非是抚养方不再具备抚养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3、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
  • 变更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 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 可依法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监护权利
    【追问】我们是有三个小孩子,最小的是跟着我,现在要离开那个家了,女儿今年十岁了,她也要我带她走,不带又怕影响她以后的成长,女儿的抚养权是男方的,这样可以变更吗?
  • 可协议变更,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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