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可以叫我妹妹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吗

离婚 2017-08-27 19: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叫妹妹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
  • 1、一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二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3、特别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 民事诉讼代理人可以做什么?

    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权利:

    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人民法院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为了使当事人更好地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民事诉讼法赋予了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的权利。

    代理人可以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并要求有关鉴定部门对某一事实进行鉴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诉讼代理人调查取证的工作应当支持。

    2、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有关材料,一般指法庭审理过程中所有的证据材料、庭审笔录,以及起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书等在法庭审理中涉及的材料。至于有关材料的具体范围以及查阅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

    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

    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

    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代理人受他人委托代为诉讼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但是,根据被委托主体的不同,受委托人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1.律师。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如果说委托了律师的话,这些基本上不用当事人考虑,专业律师会严格依据法律进行诉讼的。
      2.基层服务工作者。如果是委托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那么,这类人在参加诉讼的时候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3.近亲属。如果当事人仅仅找自己的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千万不要以为他人看到亲属关系就可以了,近亲属代理诉讼的,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4.工作人员。自己没时间想找工作人员帮忙代理诉讼的,这种情况就要求当事人的工作人员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5.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让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代理参加诉讼的,这类人代理时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6.有关团体推荐的公民。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87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 可,但他不是专业法律人士处理不来,还是委托律师的好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龙岩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