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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向劳动部门申请的裁员方案已获审批,对于刚怀孕不到一个月的孕妇,公司在其合同到期日通知终止其劳动合同,公司该如何赔偿?

其他 2008-10-07 17:4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单位(指深圳的公司)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主要有妇女“孕期、产假期、哺乳期”时间内的工资损失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其中: 1、“三期”工资:孕期工资按照实得工资的80%(六日之内的)、60%(超过六日的)计算,产假工资按照正常工作的工资计算,哺乳期工资按照正常工作工资的75%计算。 2、经济补偿金:按照满一年补偿二个月工资计算
  •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单位不能终止与你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延续到哺乳期满,也可以按照一年补偿2月工资和支付相应补偿工资到哺乳期结束。
  • 满一年赔偿两个月的工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单位不能终止与你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延续到哺乳期满。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不能终止与你的劳动合同,应延续到哺乳期满。单位解除的,你有权向单位要求赔偿。每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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