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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2日他拿着新旧身份证复印跟我借了2千5百圆,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写了借条。内容如下:借条------借李xx人民币2千5百元正借期为2008年6月12日至2008年8月12日两个月。借款人:卜长海2008年6月12日。。到期后打电话他关机,在后来就停机了。08年09年去他家找他,他不在家,他母亲在但不给开门,说他好长时间没回家了,在那她也不知道。我去社区问,主任说有好多人找他,社区也看不到他。现在我该怎么办,马上就两年了。到法院告他,是怎样一个程序

抵押担保 2010-05-07 09: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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