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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一名公交司机,到2015年一月就做了五年了,在2011年期间上班时候被乘客打了脑袋,被劳动局评为十级伤残,并工伤补助了七个月的平均工资。2014年七月底,在上班时间休息时晕倒,医院定为痫性发作。公司同时终止了继续上班并想通过协商来补偿我。请问除去十级伤残公司该给的补偿,我能向公司要继续治疗费嘛。我怕是两年前被打了脑袋,伤了神经,潜伏了两年,发展成痫性发作。本人开车将近二十年,身体一直很好,就是被打了脑袋后,感觉身体不像以前了。

其他 2014-08-15 11: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很难认定出有因果关系的,只能按照经济补偿金方式补偿,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最长不超过12年。
    【追问】刘律师你好,我咨询过医生说有可能,是因为上次被打脑子后大脑皮层收刺激引起的,难道我不能要公司补偿后续的治疗费用嘛,
  • 本人工资是全额工资
  • 一、按照你说的情况,你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二、如果你同意解除合同,那么公司应当向你支付7个月的本地市级平均工资的医疗补助和9个月本人工资的伤残就业补助;三、经济补偿可以得到5个月的工资;四、如果你的伤情恶化,还可以要求重新鉴定伤残顶级。
    【追问】周律师你好,7个月的平均的医疗补助,是怎么个算法,9个月本人工资是全额工资嘛。在重新鉴定伤残等级,所用的费用是是谁来承担,第二次伤残鉴定需要多久时间呢
  • 有问题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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