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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用摩托车载朋友和我一块去修麻将机.发生事故.我骨折朋友开颅手术自今生活不能自理.事故责任认定对方负全责.我没责任.去年朋友将我和对方同时告上刑事附带民事庭.要我和对方共赔偿他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务工费.共计30万元.可法院认为我也是受害者不好判决.就叫我朋友把我撤诉了.通过法院调解对方赔偿他医药费.务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共计20.8万元一次性解决.今年他又把我告到民事庭.叫我单独赔偿他医药费.务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续医疗费共计38万元.他告我健康权.讲我没有保护他人生安全.侵犯他健康权.请问他告我合理合法吗..这事故又不是我的责任.我在民事上会负什么责任呢.

其他 2010-05-09 13: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要积极应诉。 2.你也是受害者,这种情况下,你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3.对方实际上一案两诉,因为前面一个案已经诉讼过了。 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 他可以再向对方起诉要求赔偿新增加的医疗费用,交警认定你无责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建议积极应诉。
  • 建议应诉
  • 所谓健康权只是玩了文字游戏,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失,本身就是侵害健康权。既然对方已经起诉你了,你应当委托律师应诉,不要因为不懂法律被判决不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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