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6年2月,征得林场方面同意后,我从本林场华某有偿转让过18亩林业多种经营用地,文书没有按照标准,但是表明“长期耕种字样”,有双方,证明人,执笔人签字。之后一直向林场交费,与林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今年3月,华某向法院起诉,说协议不生效,要求返还转让费用讨要回土地。请问他合法吗?我怎样去应诉? 谢谢!

仲裁 2010-05-07 15: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