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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医院一名合同聘用制的医生(编制外),2013年10至2014年4月医院派我到上级医院进修,进修前和医院签了一份为期5年的合同,还签了一份进修协议,协议上要求进修结束后回医院工作,服务期5年,如有违约,必须赔偿医院担负的进修费、进修期间工资、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奖金和其他福利等,以及在医院报销的所有费用的500%。我现在已进修回来工作3个月,由于我个人原因,现在提出辞职,请问我需要赔偿这么多吗?

其他 2014-08-16 10: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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