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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亲戚骑自行车在路上正常行驶,肇事人骑自行车从其左侧快速经过时,肇事人的衣服挂住我亲戚的车把,致使我亲戚连车带人摔倒,头部着地。 我们将亲戚送到医院后,经检查医生认为为脑震荡,肇事人垫付了部分医疗费。1天半后,肇事人想要受害人尽快出院,并口头答应在受害人出院后的10天内再进行一次复查,如没有问题,肇事人赔偿受害人的误工、护理费(数额并不大)后双方就此了清,但是肇事人不同意签订纸面协议。双方因此没有达成协议。 此后,肇事人不再出现,打其电话拒接。现在我亲戚还在医院治疗,后续的医疗费是我们自己支付的。我想请教,就这种情况,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是向公安交警报案呢,还是向法院请求民事赔偿或者有什么别的好办法。谢谢!!

其他 2008-02-21 18: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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