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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一下我2006年在昆山交了2个月的社保,然后去苏州一家公司上班交社保的时间为2006年6月-12月份,2007年的1月-08月,后来到上海,上海那时候还是交的综合保险性质不一样,在2011年的时候上海统一交社保我是截止到2012年的10月份就离职回家带孩子没交了,又从2013年的3月份开始工作交的深圳保险,目前一直在交,我就是想知道我可以把我的这些保险全部转在一起?是否可以算在累计的年限里面,因为希望自己的保险最起码交满15年,老了有份保障,谢谢能够得到答案。

其他 2016-05-20 07: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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