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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物业为出租房,当日租客刚刚完成租住手续,还尚未入住。当日下午,租客离开物业之前上了厕所,但厕所堵塞,而且马桶水闸正好没有关闭,一直漏水,租客未注意就离开了。我家正好在漏水物业正下方,当日半夜起,我家开始漏水,上楼敲门没有人,也无法联系到楼上。直到第二天上午才联系到楼上业主,关闭水阀。因此造成了我家屋顶墙壁腻子脱落,灯具家具进水损坏,地板泡水。楼上业主本来满口答应赔偿,还找了施工队来施工。但现在工程进展过半,损坏的地板及家具尚未处理,他却开始推脱不愿支付工程款及其他赔偿。理由是此次事故不是因他的过错造成,是租客造成的,应该由租客承担赔偿。现在工程进行到一半,家里不能住人,只能住在酒店。如果不付钱,工程停下来,酒店费用一直增加。如果我们自己付钱装修,又担心后续索赔困难。请教该如何处理

其他 2014-08-19 15: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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