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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工伤休多长时间?例如:脚踝软组织损伤

其他 2018-09-02 00:4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你的问题,我看了一下,做如下解答:咱们国家执行工伤行政审批,也就是说,你不申请工伤、不申请评残是不享受工伤及伤残待遇的。具体办理伤残程序及索赔如下: 1、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书也没有单位出具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先确认劳动关系:搜集你在单位上班证据,比如,工卡、工牌(最好盖有公章)、工服、考勤、打卡记录、入职表、业务表、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与单位通话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如“张三经理,我李四在光明公司工作了三年……”)、录像、证人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社保局保险对账单、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有了以上证据你需要去仲裁科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到最后由生效的劳动关系证明裁判文书才能走工伤申报程序。 2、申请认定工伤:(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书或裁决书或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诊断证明书;(四)病历;(五)身份证;(六)2张照片;(七)交通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判决书等);(八)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具体格式); 3、申请伤残鉴定:(一)劳动能力鉴定评残申请表;(二)工伤证;(三)诊断证明书;(四)病历;(五)1张照片;(六)X光片及报告(初次与康复后的)。 4、索赔:工伤后具体应得到项目: 一、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或个人支付,有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无保险单位支付,自费药除外; 2、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按《停工留薪管理办法》的目录列表规定月数执行,若需要延长的,必须向工伤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批后按延长对待; 3、住院伙食补贴:按公务员出差标注待遇计算,也就是30元左右; 4、营养费:需要有医院诊断证明且需要工伤部门审核; 5、护理费:最后鉴定为1-4级的,伤残鉴定结论书中标准有护理的需要按护理级别支付护理费,无标注的仲裁基本不支持护理费、法院阶段会支持; 6、二次手术费:以医院正规收据为准,支付主体同1; 7、假肢、矫正器具:经个人向医院申请,医院开具假肢安装意见后,持意见或诊断证明向社保管理机构申请安装,若无保险的该笔费用直接由用人单位支付,需要有正规票据。 8、交通费:仲裁阶段不支持, 二、伤残后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7--27个月,若本人工资低于最低标准的,应按本地区上一年职工月均工资的60%*月数的标准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10-5级(有该项),3-18个月 * 本地区上一年职工月均工资 ;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追问】你好!谢谢你!是这样的。工伤证办了,可公司说就给我两个月的工伤,说是劳动局规定的,可我的脚还没好,医生也建议休息。可公司说再休息就只能算病假。工伤证也收回去了。我该怎麽办?谢谢!
  • 单位的行为违法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具体和律师联系
  • 你好,要看具体的工伤等级的。
  •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或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下载);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包括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不同伤害情形,另需分别提供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因工外出证明材料;其中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还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下落不明证明材料;
      (3)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4)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 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而细节更是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
  • 你好,我工伤,右踝内侧三角韧带信号异常并周围软组织挫伤,右踝关节少量积液,休俩月,可是没好,让必须复工,说不够资格做工伤鉴定,是吗
  • 您好,看情况~
  • 要看具体案情才能判断
  • 你好,要看情况的,不一定
    【追问】你好!是这样的:工伤是给了,工伤证也办了。可两个月后公司打电话说:就给我两个月工伤假。我说脚还没好,医生也建议多休息。公司说休息可以,就是不能算工伤,只能算病假。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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