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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舅妈应工伤断了中指和无名指的一节,但没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上了保险,她的伤算几级伤残,如何赔偿?

其他 2008-10-06 22: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你可以要求单位在你受到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工伤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然后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向你所在単位要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単位不愿支付的话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另外你所反映的上了保险如是保险公司承保的,你所受的伤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 可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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