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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子女还可以要求父母抚养吗?

离婚 2014-08-26 15: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据此可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但前提是该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什么样才算做不能独立生活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对《婚姻法》做出的司法解释(一)的第二十条的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由此可知,只有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才能要求父母继续尽抚养义务。也就是说,上大专或大学及以上的成年子女就不能再算法律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了。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且上了大专或大学,就算做有独立生活能力,父母无需再付抚养义务。不是说孩子一直在学校读书读到三十多岁,父母也有义务抚养直到出校门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 您好,成年女子有如下情况可以要求父母抚养,(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而且父母又还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 一般抚养费的给付到子女满18周岁为止。但是子女(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而且父母又还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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