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号,我一张银行信用卡被盗刷了一万二千多,之前我自己的每一笔消费都有短信提示,可这两单盗刷消费无任何提示,直到8月10日我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查询信用卡中心才知道被消费了一万多,这些消费均非本人所为,现在派出所只是立案,无法通过视频监控确定小偷,银行冷处理,把这个推脱给派出所,然后就不问不闻?请问律师们,1、这两笔消费银行未有任何短信消费提醒,导致我不知自己信用卡被盗刷,他们是否有相应责任?2、我的信用卡设置的是密码+签名消费,并非我本人签名的情况下,被盗刷,商户是否有责任?
银行
2014-08-1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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