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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目前楼上漏水,主要影响厨房间,已经请装修公司把厨房吊顶弄开几块,发现顶面渗水,两处明显滴水。楼上称厨房间没有下水,则怀疑问题在卫生间,要我把卫生间吊顶也拆除,我提出楼上应对我的损失作出补偿,他却辩称这很可能是管道问题,是物业责任。物业则认为,既然墙面已经渗水,肯定是楼上防水等有问题,说楼上不敲开地面,他们无法维修。 之前也发生阳台雨水管漏水,因为楼上把雨水管给封住了,物业一直推脱,说楼上不敲开他们无法维修,后来我投诉9612121,终于敲开,发现楼上居然把雨水管钻了洞,在原来下水外又私自挖了下水接到雨水管。现在也没有完全维修好。 我的问题是: 1、目前滴水情况虽然没有对家里造成严重损失,但是已经带来困扰,而因此拆除吊顶等费用是全部由我来承担还是可以责成责任人补偿?比如是物业的责任由物业补偿,楼上的责任则由楼上补偿? 2、如果楼上和物业互相扯皮拖延维修,我应该如何维权?是不是有相关法律条款保护我的权益?

争议解决 2010-05-11 20: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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