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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在2014年5月交房,但是实际收到接受通知确实7月(合同约定有三个月延期交付内免责条款)。我前去办理交房手续时,发现房屋后阳台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封闭处理,而且开发商要求必须先签接受单才能给钥匙进入户内进行现场查验,请问:我是否可以拒绝签收,如果拒绝签收后,造成交付延期,是否可以主张延期赔偿?

其他 2014-08-25 09: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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