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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2001年车祸去世,判决肇事司机12万余元,已申请强制执行,但当时被告人没有执行条件,至今仍有12万余元未能执行完毕,只有被告人姓名和住址,但被告人老家是湖北的,且长期居住于北京,现在没有被执行人线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请教律师我该怎么办才能追讨赔款?

案件执行 2014-08-21 19: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需要搜集对方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28.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有权向被执行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调查所需的材料可以进行复制、抄录或拍照,但应当依法保密。
  • 您好,法院调查~
  • 咨询主管部门
  • 你好,一般法院会调查。
    【追问】石律师您好,若是法院调查的话,是否需要缴纳相关费用?是否需要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呢?若调查结果已具备执行条件,是否可以追加迟延履行金?原执行员若已不在法院工作,该如何继续执行?万分感谢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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