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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公是在2003年在一起的,因为我当时还没有达到结婚年龄,我没有身份证明民政局工作人员说外地的可以出点手续费就可以的,所以说的是假年龄和名字到民政局办的结婚登记。我现在想要让这婚姻无效应该怎么做呢?谢谢!

离婚 2014-08-22 11: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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