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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签订合同时候,合同上写明是每周工作40小时,可是现在每周都连周末都不休息,工作时间远远高于40小时。加班不按双倍工资,节假日也没有三倍工资,这是不是违法? 而且工资原定的是按一个系数发放,到月底发工资时候,由于该系数较高,公司领导就把这个系数抹掉了,这算不算是克扣员工工资? 最主要的是公司领导威胁我们,不干就自己走人。请问我们该怎么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合同纠纷 2010-05-11 22: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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