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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不想在现在所在的公司工作了,提出辞职的时候,公司却给我要5000块钱的违约金,但是我入职到现在属于试用期,试用期合同什么的,都没有签,请问,要违约金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他 2014-08-22 21: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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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协商不成可进行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相应权利,鉴于 相关法律问题及证据准备等处理工作专业性较强,建议 委托专业律师 妥善处理。
  • 直接是违法的,不是合理与不合理的问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就应当向你支付双倍工资的。
  • 收取你违约金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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