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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动手打的我朋友他把我朋友压在了地上,我用东西投了他一下,他说他骨折了,当地派出所把我给拘留了说是15天,但是他没有做法医鉴定,脾还有淤血,他听医院大夫说这属于轻伤,请问这属于什么伤情,该怎么赔偿?多少钱,

行政诉讼 2014-08-23 16: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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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精神抚慰金等。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事后是否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和调解,态度很重要,轻的可能就是个拘役或者管制,甚至可能免除处罚,要看具体情况。
  • 伤情要经法医机构鉴定确定,赔偿要结合实际损失确定
  • 伤情需要鉴定,赔偿要看受伤人员的损失
  • 由法医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实际损失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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