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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的培训学校是在五楼,我在五楼上找人用钉子固定的有铁质的广告牌因狂风吹而掉落下来,砸坏别人停放在楼下的车,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能免责,如果赔偿,是否要负全责

其他 2014-08-23 18: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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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 你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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