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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你好! 年龄72岁,在接送小孩回家的路上被大型商城广告牌砸伤(小孩当时吓哭后被好心婆婆送到父母身边,这个商城应该赔偿小孩精神损失费吗?),当时医院就下病危通知书,先住院一个多星期准备出院。大型商城由于自己的疏忽没及时把不用的广告牌取走,致使路过被广告牌砸伤,责任全部是商城方,出院后还有那些赔偿?有没有精神损失和后期恢复费营养费之类的? 期待你的回复 祝:身体健康 工作顺利

其他 2010-05-13 21: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委托律师直接起诉
  • 您好,小孩没有受伤没有精神损害赔偿,可以主张老人的各项赔偿。
  • 您好,根据你的陈述解答如下: 要具体看伤害程度, 为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我们将为你提供全面的法律帮助。
  • 可以起诉要求相应的赔偿。
  • 你好 1、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如事故中未出现死亡事宜,精神抚慰金主要是伤者来主张。 2、就人身损害的赔偿,主要看受害者的受害程度,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合理的营养费、后续医疗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等级,还可以主张伤残补助金、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 具体情况要看老人的伤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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