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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份因上班导致摔倒,2013年工伤认定为九级伤残,国家给伤残补助和医疗报销费用,我一共用了2万多报销了17000多,另外的3000多是自己垫付的,今年7月份我进行了二次手术取内固钉话费了7000钱多,自己承担了2000多,请问这未报销的费用是自己垫付还是公司垫付呢?在7月份到8月份公司只给我发了最基本的工资,请问这是否合理。

其他 2014-08-25 19: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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