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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被人用菜刀砍伤,住院七天,发费三千多元,出院后我休息两周,爱人在我住院期间陪护一周,出院后又陪一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是怎么个赔偿?是什么标准?能赔偿我多少?有没有,我的伤情被定为轻微伤偏重,有没有精神赔偿,我和我爱人的工资都是一千八左右。谢谢告知

国家赔偿 2010-05-13 11: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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