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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借走5万元担保人签字了,然后借款人又借走10万,担保人不知情。现在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了,放款人找担保人要钱,担保人应该怎么办呢?

金融 2014-08-26 15:4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担保人的保证范围:根据描述,担保人为5万元的债务提供了保证担保,担保人所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要按照合同约定来承担,如果没有约定的话,担保人要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包括5万元的债权及利息。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人又借走10万元,是否对这部分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要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只需对5万元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担保人的保证方式:如果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来承担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担保人在借款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来承担保证责任。在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出借方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担保人需对5万元的债务承担责任,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向借款人追偿。建议担保人在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时候,不仅要评估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还要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范围及保证方式,最好选择一般保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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