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2009年在河北**小区租一套房,房主叫冯*,当时交房屋押金2000元,到2014年8月底已租满5年。到期我们不租了,现已搬出。当时在刚租房时我们把他的坐便器不小心弄裂了个缝,但仍可使用,我们在裂了后仍使用了4年多。为了怕房主纠缠,我们今年又按着这个品牌给换个新的。在交房时,房主耍无赖说当时他家买的坐便是名牌,不是这个牌子,我说你家的坐便盖我还留着呢,就是这个牌子(旧坐便当时撤掉后就扔了),他又说即使是这个牌子的,我买的这个便宜,他家那个贵。在要租房押金时,他说水龙头弄坏了2个(一个老化,漏一个小细眼;一个是质量不好,水龙头把掉了一点),灯的开关坏了2个,抽屉的滑道坏了等理由要扣掉1500元,这也太熊人了吧,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4-08-26 21: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保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