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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肠炎,去了**医院挂急诊,告知大夫我有重症肌无力(已无症状并停药状态)且无扎针过敏病史后,大夫给我开了氟哌酸,而且让我直接去医院对面的药店买,服药后今早起觉得重症肌无力病情有复发,呼吸困难,咀嚼吞咽困难,且说话口齿不清,然后详细看了药品说明后发现写着此类药物会导致重症肌无力病人呼吸困难及危及生命,慎用等字眼,母亲下午去找大夫,大夫就推脱说他不知道这个药会影响重症肌无力,又开了盒枸橼酸钾,并让我喝盐糖水尽快把这个药代谢掉,但是毫无效果。这位大夫昨天对在我前面还有前前面的病人(都有腹泻症状)都开的氟哌酸,而且都让他们去医院对面的那家药店买,我昨天去的时候药店的人要看病历然后还想撕掉我的病历保存,我没让,他们就只拿去复印了一下,所以我怀疑大夫吃回扣,治肠炎的药多了,为什么就开氟哌酸?这造成了我现在的身体损伤,我重症肌无力治了四年了才恢复到现在停药且无症状的状态,几粒氟哌酸一下把我打回解放前,这算不算医疗事故?该不应该赔偿?

其他 2014-08-27 08: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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