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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一朋友说她在医院一套家属房要改建集资房,她把多余的面积卖给我们,但要交2万元押金,我把2万元于2011年4月5日给她了,她给我立了字据。现在我去了解到没有改建集资房一事,且找不到她人,她已去外地。我该如何要回我所

其他 2014-08-28 22: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报警处理。。
    【追问】谢谢!已报警,但警方说该字据已过了两年的可追遡期,而且还要我找到那个立字据的人。可是她人已不在本地了,无法找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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