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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的时候我远在新疆的姐姐让我给她送车货过去,我就在家雇了个货车送去了,到了以后我姐家刚好那几天没钱,因为和货车司机也认识,就打了个欠条,他让签的我的名字而且我也是担保人.回来后我就去了外地,今年回来的时候他找到我说我姐姐家的生意破产了运费一直没给.说要我给,如果不给就去法院起诉我,我听说过欠条过了三年不起诉就丧失了权利,是这样的吗? 请帮忙指点一下,谢谢.

争议解决 2018-09-27 11:0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这期间债权人曾经主张过债权,那么,诉讼时效就应从主张债权之日起重新计算;即便是债权人丧失了诉讼胜诉权,他仍然享有实体上的债权,仍然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
  •  起诉追讨债务的,主要有以下的流程:
      1、收集对方欠债的证据、对方的身份信息(或对方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
      2、向法院提交诉状立案。
      在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证据、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是单位的,则应该提供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其中诉状和证据材料,都要提供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3、法院立案后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4、由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并进行调解或判决。
      5、任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上诉,由上级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5、对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 可以凭借条起诉对方还款,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对方有住所地,可以到住所地去起诉,民事程序一审简易程序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普通程序最长不超过留个月。关于刑事:第一,有借条,可能就不构成诈骗,刑事不立案;第二,即使立了案,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还可能到检察院又退到公安补充侦查,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快。
  • 有欠条的,如果也能找到对方,起诉就很简单。

    凭欠条写好诉状,要知道对方的名字、大致年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然后带自己身份证到对方居住地区县法院去立案,按规定,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话,一般从立案起三个月内结案。

  • 你对事情经过叙述过于简单,有此细节律师不能掌握,如果有需要你可以来律师事务所找我,并将当时所打的欠条全部内容写下,以便分析时效问题
  • 根据你的陈述,对方若诉讼,时效应已过。
  • 如果是欠条,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的次日起超过两年没有主张权利即丧失了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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