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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在宜昌买的房,我老公是宜昌本地人,有工作,我是外地人,户口也不在宜昌,并且我现在也没有工作,请问我们贷款买房房本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离婚 2015-11-02 10: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后买房离婚时如何分?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具体分割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第2款规定中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采取的是夫妻约定财产制优先,婚后所得共同制为原则,夫妻特有财产制为补充的制度。
    如果房产是婚前由女方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可以初步推断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偿还贷款的行为,虽然是以女方由女方偿还的,也推定为是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这个情况对房产的归属有一定影响。
  •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 这个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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