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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租期是十年,但到了第五年出租方将商铺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但因第三方强行收回对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了,该谁负责啊?当时签合同时出租方因自己装修了商铺想承租方收取了10万的装修转让费。请问下老师在这种情况下又谁来赔偿损失,赔多少呢。怎让才能减少承租方的风险呢,谢谢。急用

其他 2015-08-27 05:4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一、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二、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致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 出租人拥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而解除。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而解除。
    4、承租人未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并造成房屋损失而解除。
    5、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6、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你好,1、物权法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即房屋的所有人改变,不影响承租人继续承租的权利。2、你的损失可以向违约方主张。建议你收集证据,与违约方协商,协商不成,提起诉讼。3、如有需要,欢迎来电。
  • 你好,你的损失都是有违约方来承担,建议你保留好相关证据,积极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 您好,买卖不破租赁,买受人无权解除合同。你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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