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2004年来深圳打工的,之后和我弟一起开了招牌店,他的股份多,我主要负责户外安装和其它一些事项。他现已经结婚我现在加盟中国平安。因刚开始做还没有转正。现我老婆带着2002年9月29日出生的小女孩离家出走,并和别的男人生活并生有一女孩,现在她已在法庭告我叫我给孩子拿抚养费,我认为孩子回到我们家里是可以,叫拿抚养是没有的,因为是她先走的,不知这种处理是否妥当?

离婚 2010-05-19 11: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元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