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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大型ktv饮食连锁店做服务员!但是这家公司不给我辞工而且还强迫我加班!不加班开处罚单100元!而且不签处罚单加一百元!我没有满三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其他 2014-09-02 18:5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签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 因为未签合同,所以公司从第二个月开始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想要辞工,需要提前书面申请(试用期提前3天,其他提前30天申请),到期后不用的到批准可以要求离职结清工资。 劳动者可以依法拒绝加班,公司罚款行为违法,可以要求公司补发罚款。 可请劳动局协助处理或者申请仲裁。
  •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 受法律保护。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加班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得强迫。强迫加班实属违法。由于他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也没有为你购买社保,因此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赤支付从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搜集好有利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 事实劳动关系也受劳动法保护,可以投诉。
  • 你好!违法,协商不成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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