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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成耳膜穿孔,派出所说要六周才能做伤情鉴定,现已六周,伤情鉴定已做,可鉴定书还没有下来,今天派出所刑事侦查科打电话叫我到派出所,重新又做了一份笔录,还把打我那两人相片让我变认,我把他们两都认出来了,现在派出所还没有把那两人抓起来,我要怎么样维护我的合法权利。接下来我要怎么做。

刑事辩护 2019-08-17 12:2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伤情鉴定出来之后,轻伤以上才构成故意伤害的,不一定会马上抓人的。
  • 等构成了轻伤才能要求抓人
  • 侵权损害伤残鉴定的时效的计算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权开始计算:
    如现在开始做伤残鉴定,之前并不知道人身损害造成伤残,则从伤残鉴定成立开始计算,时效为一年;
    伤做残鉴定没有时间期限,多年后都可以做,但是最好不要超过人身损害赔偿的1年时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超过的诉讼时效,你就无法获得赔偿.
  •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或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做伤残司法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 你好,构成轻伤以上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 可以向检察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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