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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出的交通事故,我自己垫付的医药费现在保险公司还不理赔。找保险公司他们就说被撞的人不和解。想这样情况应该怎么处理。难道我垫付的十几万医药费就要等。还不知等到什么时候?有没有什么时效,还是办法

其他 2014-09-02 2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 时效是一年, 从医疗终结后开始计算。 所以你要抓紧处理这个事情 不要过时效。 你垫付的钱应该由保险公司理赔。 如果受害者不起诉 你可以直接起诉。 不过你可以打电话给受害者 既然你给过十几万 受害者应该不会对你很排斥。 你和受害者商量好, 让受害者起诉 然后开庭的时候你提出你垫付过十几万医药费。 这样这件事情 就全部结束了。 不然你先起诉保险公司, 到时候受害者还是要起诉你和保险公司的。 这样就繁琐了
  • 可以起诉受害方要求返还垫付的费用
  • 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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