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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老板,拖欠工资两个多月快3个月,多次讨要无果,劳动监察大队多次催促也无果,入职以来并无签订合同购买社保,请问我们这个情况可以仲裁公司那些内容啊,从公司银行账上看,法人将公司资金转入个人账户这是否构成恶意欠薪罪,谢谢,

其他 2014-09-02 13: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支付相应的工资、补缴社保、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另如你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与单位解除合同,要求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可以进行报案
  • 你好,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并且补缴社保
  • 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双倍工资,要求公司补签劳动合同,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如果要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按每满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如果确实有转移资金,有能力又拒不履行,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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