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一 本月十四日下午因有事,没请假,三小时后回公司,领导发现后,于十七被通知解聘 二 在上班期间,所有的加班时间每月都是按百分之六十算的,现在可以要吗? 三我于09年8月到职,过了快四个月时,公司给了一份空白合同让填写个人资料,交上之后再也没发下来,这算有合同吗? 请问以上的问题我该怎么处理?

诉讼 2010-05-18 09: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两次事件,要看单位的规章制度怎么规定,如果规定有上班时间不能抽烟否则罚款300元,值班的时候未请假或上级批准擅自外出之类的规定,单位这样的做法就是合法的。 空白合同填写资料,不算合同。
  • 加班费可以倒追两年,两年前的一般不再支持。未交给劳动者劳动合同的,视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2008年2月1日起要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