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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王某趁刘某外出,潜入其住宅偷东西,偷得现金10000元和一金项链。在出门时恰逢刘某回家,看见王某从自己家出来,随即大呼抓小偷,王某见事暴露,便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匕首,朝刘 某腹部连刺两刀,致刘某重伤,随后逃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其他 2010-05-17 21: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如果王某已经年满16周岁,则构成抢劫罪,即转化型抢劫罪:实施盗窃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的以抢劫罪定罪。 2.王某应被认定为“入户抢劫”,当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如果未满16周岁,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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